关于签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2-12-07 11:1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接教育厅通知,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院系认真配合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领取《合同》
学生事务科已将全校贷款合同打印好,请各院系派人于12月17日—18日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合同;(石牌:行政大楼327房 ;大学城:行政大楼A416);
二、合同填写及其它要求
1、每名贷款学生需填写一式三份合同,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合同已由学生部统一打印,只有一个空白处须由学生亲笔填写,第二页,在“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处,贷款学生须亲笔签名,一定要正楷、清楚,并按手印;
3、合同中家长身份证一栏如果是空白的,必须由学生本人补填完整;
4、因空白合同有限,请有关年级辅导员根据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合同不能有任何涂改,不要有明显折痕出现,否则作废。
5、请通知学生认真保管和阅读合同,真正理解合同的要领,诚信还款还息,不要违约。
三、上交合同
辅导员要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合同,并于12月21日以年级为单位将填写完整的三份合同交到两校区的学生事务管理科。如个别毕业班学生在外顶岗实习,可将合同和审批表寄给学生亲笔填写,填写完后再寄回来,不能由别人代写。
合同由学校统一盖好章后,发回给院系,由院系发回给学生一份合同。建议:发给学生时请各院系做好登记,避免出现“学生说没有合同”的情况。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