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2-12-07 11:16: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接教育厅通知,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工作正式启动,请各院系认真配合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领取《合同》

学生事务科已将全校贷款合同打印好,请各院系派人于121718日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合同;(石牌:行政大楼327 ;大学城:行政大楼A416);

二、合同填写及其它要求

1、每名贷款学生需填写一式三份合同,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合同已由学生部统一打印,只有一个空白处须由学生亲笔填写,第二页,在“借款学生(签字、捺印)”处,贷款学生须亲笔签名,一定要正楷、清楚,并按手印;

3、合同中家长身份证一栏如果是空白的,必须由学生本人补填完整;

4、因空白合同有限,请有关年级辅导员根据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合同不能有任何涂改,不要有明显折痕出现,否则作废。

5、请通知学生认真保管和阅读合同,真正理解合同的要领,诚信还款还息,不要违约。

三、上交合同

辅导员要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合同,并于1221以年级为单位将填写完整的三份合同交到两校区的学生事务管理科。如个别毕业班学生在外顶岗实习,可将合同和审批表寄给学生亲笔填写,填写完后再寄回来,不能由别人代写。

合同由学校统一盖好章后,发回给院系,由院系发回给学生一份合同。建议:发给学生时请各院系做好登记,避免出现“学生说没有合同”的情况。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