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2-11-09 17:2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学生工作者,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学生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政工干部参评“201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详情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学生政工干部(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学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四)一线辅导员和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承担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组织申报:本次评选由院系组织申报(每个院系限报1名)。
2.组织评审: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3.表彰:2012年广东高校学生工作年会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四、报送要求
申报人提交《201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及论文首页,课题的获批证明等纸质版材料,于2012年12月10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电子版材料(请统一以“学院名称+先进个人名称”命名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ijiaoke@scnu.edu.cn。
联系人:王岩,联系电话:85211032。
附件:2012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