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离校确认手续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2-06-07 15:5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规定,毕业前尚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必须办理确认手续,为确保未还清贷款的学生能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贷款学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已还清所有批次的不用确认)
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必须在620日前进入国开行系统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
二、辅导员网上进行毕业确认审核
审核的操作如下:登录系统后在“我的工作”界面上会出现待处理的工作,点击“审核”可以进入审核页面,选择条目——变更确认——毕业确认审核。具体学生名单可以在国开行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状态”选择“未毕业”进行查询。
三、打印、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1、毕业班辅导员导出《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用U盾进入“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导出毕业确认表);
2、打印《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发给学生填写,学生在“借款人签字(手印):”处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填写日期。《毕业确认表》一份由学生保管,另外一份交学生处留存;
3、已还清所有年度贷款的学生不需签《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二、上交材料时间地点
各院系在62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其中一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如在离校前不办理贷款确认手续的,不给予办理离校手续,不发放报到证。
石牌校区:郑老师,行政楼327,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蔡老师,行政楼A416,3931004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