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学生创新奖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2-03-19 16:3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二次修订)》〔2010〕124号文件精神,我校2011年度学生创新奖评选工作即将启动,请各院系根据文件要认真做好学生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审方式
2011年度学生创新奖采用网上申报和审核的方式,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scnu.eswis.cn)进行申报,院系在网上进行初步审核,学生工作部(处)网上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请申报创新奖的学生(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者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填报成果信息以及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将证书拍照/扫描上传。
(二)院系初审。院系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以及证明材料,完成网上审核、初评及公示工作。
(三)上交材料。各院系于4月6日前将学生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申请审批表》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石牌校区:方老师,电话:85211033;大学城校区:蔡老师,电话:39310042),上交的学生纸质材料请见本通知第三项。
(四)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将于4月27日前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三天。
(五)学校发文。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
(六)发放奖金和证书。学校发文后,学生工作处将通过财务处把奖金发放到学生银行卡,并发放荣誉证书。
三、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学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由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登记项目信息及成员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二)网上申请后,打印《2011年度学生创新奖推荐表》一式两份(在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所在院系审批,必须有该院系领导签名并盖公章)。
(三)提供获奖证书、成果证书或文章发表的刊物复印件一份。申报论文著作类的,复印件必须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并装订。
     四、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二次修订)》和《华南师范大学创新奖评选补充细则》文件组织学生申报和评选。
(二)请各院系认真审核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所在院系负责证书原件的验证,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加盖院系公章。同时做好证书及刊物电子版的上传和审核工作。
(三)各院系在评选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方老师,电话:85211033。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二次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奖评奖规定(第二次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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