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10-29 15:1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配合完成:

一、     学生注册申请阶段(1028日—112日)

1、辅导员设置好本年级专业及班级,为学生注册做好准备,并按时间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申请;

2、学生可以上网注册申请,不需要辅导员输入信息。学生2、如果已经由辅导员录入基本信息的学生直接可登陆,登陆名为“学校代码+身份证号码”,密码是8位数的出生年月日。辅导员没有录入基本信息的学生要先注册,再登陆进行申请,注册申请网址是http://www.csls.cdb.com.cn/

  3、下周一(112)派人到两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领取《审批表》,学生在网上申请成功后,需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将所有材料粘贴好(注意:其中一份《审批表》粘贴有原件的材料,另一份《审批表》粘贴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交到辅导员处;

4、学生网上注册申请不需要用U盾。

二、辅导员审批阶段(112日—114日)

1、辅导员网上审批必须用U盾,用户名是自己的中文名;

2、根据学生上交的《审批表》进行网上审核,学生所有资料必须齐全,特别是《困难证明》和《家长承诺书》一定要有原件,且《困难证明》必须有街道办事处、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盖章,否则不能通过贷款;

3、各院系申报贷款人数控制在本年级人数15%以内,师范专业的可适当调高到20%;

三、签订合同、打印借据及发放贷款阶段(根据省厅进度待定)

 

 

 

                               华南师大学生工作部(处)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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