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变中国”系列活动之摄影大赛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6-12 17:3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展示祖国成立六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动我心,鼓舞我志,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拟举办本次摄影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二、活动对象: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时间:
1、宣传环节:2009年6月10日至考试周开始
2、摄影展:2009年9月23日—2009年10月1日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内容需符合大赛主题要求,必须紧扣“庆祖国六十华诞,展中华沧桑巨变”主题,积极健康、真实、全面反映建国六十年取得的伟大成就。反映各地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古迹、百姓生活、生态特色文化等相关内容。必须体现真实性、科学性和艺术性。
2、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准抄袭,或挪用他人,须是未在其他比赛中获奖,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参赛摄影作品限1份(组照、单照均可,组照不得多于6张),每幅作品须附《作品表》(见附件)。彩色、黑白不限。
3、比赛以个人名义参赛,也可自行组队(每队限2-3人)。参赛者必须同时上交电子作品和冲洗作品(6寸),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合成及拼接照片,增加、删减影像内容的照片,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电子作品要求在400万-2500万像素之间,大小不低于1M。不接受胶片作品。
4、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负责。比赛胜出的照片由承办方冲洗,承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装裱、宣传、展出,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
5、 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规则,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请根据参赛作品要求,将作品交至各院系学生会负责人(负责人由各院系指定,负责人名单请与6月25日报予外文学院联系人)。各院系统一收齐参赛作品后,由负责人将作品汇总表、作品登记表及照片于2009年9月14日前交到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收稿处。收稿邮箱huashiyingzhan@163.com。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收稿联系人:
杨新丹 13535458965  QQ:913208182    西六525 
罗 梅 15013373631   QQ:530516354    西六807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1-2名(400元/人)、二等奖3名(300元/人)、三等奖4名(150元/人)、优胜奖若干名及最佳人气奖、竞猜幸运奖等。
附件1:报名汇总表
附件2:作品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华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2009年6月10日

附件1: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2:作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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