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程序的介绍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9-02-23 16:43: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一、办理申请

 请在附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填写完后到学生处加盖公章(石牌校区:行政大楼322房,大学城校区:行政大楼A414);

二、代理行(农行)扣款

   本人携带贷款合同、身份证、农行金穗通宝卡、已盖章的《华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到大学城农行办理扣款手续(如请其他人代办,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

三、提交《结清证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农业银行办理扣款手续(银行存款必须足够一次性划扣)后,农行出具一式两份《结清证明》,一份本人留存,另一份交回学校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石牌校区:行政大楼322房,大学城校区:行政大楼A414)。

农业银行地址: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商业中心商务酒店二楼

 经办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9340855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