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12-12 12:4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并转入发放阶段。经省教厅最终审核,确定我校曾丽华等60名同学、林琼莉等1133名同学和张小莉等4835名同学分别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人民币、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已全额发至获奖学生缴纳学费的工商银行存折或者银行卡内;国家助学金则需分批发放,第一批国家助学金每人1000元人民币已发放到获助学生缴纳学费的工商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内,请各年级辅导员通知获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需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系统”用A4纸横向打印(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项目,查看审核—选择本院系-签领表-打印),由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在12月26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事务管理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后,财务处会根据学生欠费情况进行扣款,如果个别同学因经济特别困难需用此款,则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由辅导员签名后统一交给各校区负责老师。有88名同学的账户存在不正常情况,本次暂时未能发放(详见附表一),请辅导员尽快通知以下同学将用本人名字在广州市工商银行开办的存折或银行卡号码告知学生事务管理科,我们会尽快处理。
根据《关于评选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撰写获奖感言,文体、字数不限,分别于12月26日之前分别发送到各校区电子邮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致电校区负责老师。
石牌 校区负责人:姚老师 85215261 行政楼327 xsswglk@126.com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 39310042 行政楼A416 xsswglk2@126.com
南海 校区负责人:杨老师 0757-86687883 学生活动中心107
nhxyxsb@gmail.com
附表一:2008年度国家三金发放不成功学生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拟稿人:姚轶懿 审核人:胡庭胜

附表一:2008年度国家三金发放不成功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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