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2008学年度部分社会捐赠奖学金、2008-2009学年度部分社会捐赠助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9-11 15:2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根据捐赠单位与我校的合作协议,经双方确认,将对2007-2008学年度“立白企业奖学金”及“章文晋奖学金”等两项社会捐赠奖学金、2008-2009学年度“立白企业助学金”、“易方达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星巴克大学生助学基金”共五项社会捐赠助学金进行评选,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坚持规范管理、依章办事、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深入细致的对申请人的情况摸清摸准,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一、社会捐赠奖学金
(一)立白企业奖学金
1.奖励名额及金额
“立白企业奖学金”本学年度奖励3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一。
(二)章文晋奖学金
1.奖励金额和名额
“章文晋奖学金” 本学年度奖励10名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
元。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一。
表一:社会捐赠奖学金名额院系分配表
院系&名额 | 立白企业奖学金名额 | 章文晋奖学金名额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0 | 0 |
化学环境学院 | 20 | 0 |
教育科学学院 | 15 | 0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15 | 5 |
其他学院 | 0 | 5 |
名额合计 | 90 | 10 |
二、社会捐赠助学金
截止2008年9月,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由学生工作处操作的各类助学金共五项,总计约人民币80万元,可资助学生255名。
请各院系辅导员根据《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除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外,每一位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只可享受一种资助。各院系要依据各类社会捐赠助学金的要求及本院系学生需受助的缓急程度,确定各类助学金的候选人。
(一)立白企业助学金
1.资助金额及名额
“立白企业助学金” 本学年度资助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25名,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二。
(二)易方达助学金
1.资助金额及名额
“易方达助学金” 本学年度资助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0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50人,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二。
(三)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1.资助金额及名额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本学年度资助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40名.资助金额为 1840元/年或2000元/年(具体以实拨金额为准)。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二。
(四)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
1.资助金额及名额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本学年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2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二。
(五)星巴克大学生助学基金
1.资助金额及名额
“星巴克大学生助学基金” 本学年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2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院系名额分配详见表二。
表二:2008-2009学年度社会捐赠助学金名额院系分配表(点击下载)
三、工作进度安排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完成时间 | 具体事项安排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姚老师 | 9月17日之前 | ①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②上交该项社会捐赠助学金细则第四点要求申请学生准备的材料。 (时间紧急,敬请从速) |
星巴克大学生助学基金 | 蔡老师 | 9月26日之前 | |
易方达助学金 | 姚老师 | 10月17日之前 | ①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②各院系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将推荐的学生人选进行申请登记; ③上交各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细则第四点要求申请学生准备的材料。 |
章文晋奖学金 | |||
立白企业奖学金 | 蔡老师 | ||
立白企业助学金 | 10月31日之前 |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 |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 | 11月 | ①财务处代为发放奖助学金; ②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评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一)各院系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务必将学生的情况,特别是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摸清摸准;
(三)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不得点名照顾,务求评选结果客观、准确,力戒拆分奖助学金进行评选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
(五)各院系应当加强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可随时与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和项目负责老师联系。
五、负责人联系方式
大学城校区:蔡老师(行政楼A416) 39310042 xsswglk2@126.com
南 海 校区:陈老师(学生活动中心204) 0757-86687367
chenqiaonian@sohu.com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拟稿人:姚轶懿、蔡颖 审核人:胡庭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