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中开展“继续解放思想,争当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3-25 16:1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华师党委[2008]2号)精神,我部决定在全校广大学生中开展“继续解放思想,争当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导我校广大学生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以学习促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为学校改革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在学校形成谋发展、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08年3月至5月底
三、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广泛发动宣传。
各院系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和制定本院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举办多种形式的报告会、学习会、讨论会,借助网络、报纸、宣传橱窗,在校园内营造继续解放思想、转变教育观念讨论和学习氛围。
(二)精心组织讨论。
以“解放思想大家谈,我为学校发展献计策”为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座谈讨论活动。广泛征求学生对学校改革发展、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的意见建议。
各院系在组织学生讨论时,要立足自身实际,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重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把讨论和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结合起来,边学习、边讨论、边整改。
(三)丰富载体,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为推动“继续解放思想,争当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活动深入人心,我部将在全校举行图片展、演讲比赛、征文等形式活泼的活动,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各院系要组织学生学习积极参与学校活动,使全体学生都行动起来,参与其中,受到教育,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
各院系要做好本次活动的经验总结,于6月2日前将总结发到学生工作部(处)思教科sijiaoke@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标签:#实践者 #发展观 #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