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华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8-03-25 16:1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华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按时依照执行。
一、实施依据:
二、 名额分配表
院系
一等
二等
合计
院系
一等
二等
合计
(人)
(人)
(人)
(人)
(人)
(人)
历史文化学院
2
5
7
文学院
8
16
24
政治与行政学院
4
8
12
法学院
3
6
9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4
7
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
23
35
教育科学学院
4
8
12
体育科学学院
4
9
13
数学科学学院
7
14
21
公共管理学院
3
7
10
生命科学学院
4
8
12
音乐学院
4
8
12
地理科学学院
4
8
12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3
5
8
美术学院
4
8
12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8
16
24
计算机学院
6
12
18
化学与环境学院
6
12
18
软件学院
1
1
2
大学城校区小计
51
102
153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6
11
17
国防生小计
1
3
4
旅游管理系
2
5
7
石牌大学城校区合计
100
200
300
石牌校区小计
48
95
143
南海校区
35
65
100
全校合计
135
265
400
三、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安排
328日之前
学生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提出评选申请。班委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在本班或本年级范围内进行提名,通过“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
43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与学校分
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国防生自强奖学金的评选由军选办负责,其余环节由国防生所在院系辅导员负责跟进。
公示无异议,院系辅导员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公示后学生名单,对申请学生进行网上审核的操作(国防生的网上审核操作由国防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负责完成);
③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操作详细情况-打印),并由申请学生本人及年级辅导员在最后一栏签名确认(包括国防生);
④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申请审批汇总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操作打印本单位审批表-打印),并由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包括国防生)。
411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天。
430日之前
学生工作处拟稿;
②校办发文;
③财务处代为发放自强奖学金;
④用A4纸双面打印“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签领表》(点击学生事务奖助审批操作打印本单位签领表-打印),由辅导员签名确认(包括国防生);
⑤学生查实帐户,在《华南师范大学2006—2007学年度自强奖学金签收表》签字确认(包括国防生);
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收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备注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 姚老师(行政楼322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9 39310042
南海校区负责人: 陈老师 075786687367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拟稿人:蔡颖 审核人:刘海春


标签:#学年度 #华南 #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