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候选学生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10-20 11:0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经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扩大给予我校的资助人数,此次计划资助我校2007级特困大学生 60 名。我校所推荐的候选特困学生经新长城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获得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为2000元每年,连续资助四年。
根据资助单位意愿,并经我处研究决定,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历史文化学院
2
美术学院
2
体育科学学院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3
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
3
公共管理学院
2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3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3
音乐学院
2
教育科学学院
2
旅游管理系
2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
4
文学院
5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5
生命科学学院
3
法学院
2
化学与环境学院
4
地理科学学院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7
全校合计
60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石牌校区及大学城校区07级本科生;
2.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者在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4. 申请者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5.申请者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助期限、额度及用途
资助金额为2000元每年,连续资助四年。受助学生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将此笔资助金用于与在校学习生活有关的开支上,我们将对此笔助学金的使用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高消费行为,将取消该笔助学金。
三、候选学生需上交的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详见附表)
2.申请书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份;
4.新生入学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同印在一张A4纸上)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安排
1025日之前
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辅导员签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各院系推荐的学生人选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申请登记(鉴于“学生信息系统”正在调试,如果25日前无法登录的话,请在系统恢复后再补录申请)
上交本通知第三点要求中候选学生需准备的材料
1026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1029
学生工作处上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等材料予新长城办公室。
10月底
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备注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老师(行政楼322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老师(行政楼A419 39310042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七年十月二十日
 
拟稿人:蔡颖       审核人:王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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