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度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候选学生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10-20 11:01: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经新长城办公室研究决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将扩大给予我校的资助人数,此次计划资助我校2007级特困大学生 60 名。我校所推荐的候选特困学生经新长城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获得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资助,资助金额为2000元每年,连续资助四年。
根据资助单位意愿,并经我处研究决定,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院系 | 人数 | 院系 | 人数 | 院系 | 人数 |
历史文化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2 | 体育科学学院 | 3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3 | 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3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2 | 旅游管理系 | 2 |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4 | 文学院 | 5 |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法学院 | 2 | 化学与环境学院 | 4 |
地理科学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 | 全校合计 | 60 |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石牌校区及大学城校区07级本科生;
2.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者在本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4. 申请者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5.申请者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助期限、额度及用途
资助金额为2000元每年,连续资助四年。受助学生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将此笔资助金用于与在校学习生活有关的开支上,我们将对此笔助学金的使用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高消费行为,将取消该笔助学金。
三、候选学生需上交的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后填写,详见附表)
2.申请书一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新生入学高考成绩单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同印在一张A4纸上)
5.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具体事项安排 |
10月25日之前 | ①各院系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在本院系范围公示3天; ②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下载《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后,填写一式两份,辅导员签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各院系推荐的学生人选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申请登记(鉴于“学生信息系统”正在调试,如果25日前无法登录的话,请在系统恢复后再补录申请); ④上交本通知第三点要求中候选学生需准备的材料。 |
10月26日 | 学生工作处根据院系提交的参加学校评选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3天。 |
10月29日 | 学生工作处上交《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等材料予新长城办公室。 |
10月底 | ①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②学生查实帐户,在签领表上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确认后的签领表上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
备注 | 材料上交地址:学生事务管理科 石牌校区负责人:姚老师(行政楼322) 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负责人:蔡老师(行政楼A419) 39310042 |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七年十月二十日
拟稿人:蔡颖 审核人:王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