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7-10-17 11:00: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2006—2007学年度评优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按时依照执行。 一、评优要求 2006—2007学年度评优仍然按《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师【2005】139号文)精神执行,各院系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同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评价自己,正确评价别人,正确看待名利。坚持正当竞争,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并注意化解矛盾,协调好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用正确的方法激发和调动学生成才发展的积极性。 二、上报工作安排 此次评优采取网上上报的形式。但由于目前学生信息系统有故障无法操作,各院系先完成评选审核工作,待学生信息系统修复后我们再另行通知上报的工作要求及操作方法。 三、奖学金发放方式及要求 为简化工作程序,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四、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工作安排10月31之前学生提出评优申请,如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1月15日之前 ①各院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年评优奖励办法》(华师【2005】139号文)进行评选②各院系要认真审核获奖学生所填写的《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并将通过初审的人选名单在本院系公示5天③公示结束后,由副书记在《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11月19日前学生处发通知进行网上上报12月10日之前① 院系完成网上上报工作,并将《华南师范大学学年评优申请登记表》及《学年评优呈报表》上交到学生事务管理科② 学生处将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12月30日之前 ①学生工作部(处)拟稿;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②院系填写荣誉证书,凭《学年评优呈报表》将填写好的荣誉证书拿到校办盖章,并将《学年评优呈报表》交校办备案(《学年评优呈报表》到时可在网上打印)③财务处将奖学金转入学生工行个人账户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七年十月十九日 拟稿人:郑秋萍 审核人:王政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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