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 资助候选学生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10-09 23:5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是自1997年起,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企业家每年捐资100万元设立并委托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管理和发放的。出资人有感于自己学生时代是个农村的穷孩子,曾因得到政府给予的7元助学金而能重拾书包上学堂,顺利完成学业。今天,当自己事业有成时便怀着“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心愿,设立这一助学金,向广州地区主要高校和广东省内山区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贫困生提供资助。根据捐资人的意愿,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于04年开始暂停2年后,在本年度将重新开始发放,由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统一管理。

我校作为受资助高校之一,“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 在2006—2007学年度给予我校20名家境贫寒、品学兼优本科生一次性每人3000元的经济资助。

经我处研究决定,助学名额由各院系自行分配给最需要的年级同学,具体分配名额详见下表。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院系

人数

历史文化学院

1

美术学院

1

体育科学学院

1

政治与行政学院

1

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1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1

音乐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1

旅游管理系

1

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

1

数学科学学院

1

文学院

1

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法学院

1

化学与环境学院

1

地理科学学院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全校合计

20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为广州地区14所及山区4所项目实施高校中的本科学生;

2.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

3.申请者在当学年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4. 申请者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5.申请者积极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资助期限、额度及用途

“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有效期仅限于当学年,资助每位学生3000元人民币。资助款将由羊城晚报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统一一次性划给学校,由学校先划扣学杂费后余额再划拨至学生缴纳学杂费的银行帐户。受助学生必须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将此笔资助金用于与在校学习生活有关的开支上,我们将对此笔助学金的使用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高消费行为,将取消该笔助学金。

三、候选学生需上交的材料

1“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申请表2份;(详见附表)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理想;(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入学以来所有科目的成绩单1份(必须有教务员签名,院系盖公章)或新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

5.相关的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公示

院系应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将受助学生候选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3天,如无异议,再将学生申请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五、上报材料的时间、地点

请各院系于1016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交到学生事务管理科(大学城院系交到大学城学工办),由于时间较为紧迫,诚望各院系务必抓紧时间推荐候选学生,按时上报。

附表:《“羊城晚报仲明大学生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六年十月八日

 

拟稿人:姚轶懿 负责人:胡庭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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