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5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04-29 12:2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院系、各位同学:

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公示,决定给予林琳等61位学生颁发2005年国家奖学金,吴文璇等1152位学生颁发2005年国家助学金。

现准备发放2005年国家助学奖学金,请各院系相关年级辅导员通知获得2005年国家助学奖学金的同学做好查收和签领。(以下操作只适用于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的具体发放工作由其南海学院学生办另行通知)

一、奖学金发放的原则及方式如下:

1.奖学金发放标准为每人4000元,统一由财务处划到其工商银行学杂费存折帐户。

2.对于有欠学杂费的同学,先将奖学金用于缴交学杂费,如有余额,再将余额转入其工商银行学杂费存折帐户。

3.对于已交清学杂费的同学,则将该项奖学金直接转入其工商银行学杂费存折帐户。请辅导员做好获奖学金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其合理利用该项奖学金。

4请获奖学金的同学查询该项奖学金确实已经到帐后,在512之前亲自带学生证到下列地点签名确认,石牌校区学生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22房),大学城校区学生到行政楼A414。同时上交一篇获奖感想,汇报自己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学习成绩及人生感悟等,表达感激之情,字数不限、体裁不限。信件只需上交电子版或直接发送到学生事务管理科邮箱xsswglk@126.com

二、助学金发放原则及方式如下:

1.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人1500元,石牌校区通过饭卡(金龙惠众卡)发放,大学城校区通过一卡通发放。

2.助学金发放时间从20065月开始发放至10月共发放6次,5月将一次性发放5个月的补助款共750元;6月至10月每月发放150元。

3.由于5月份发放的金额较大,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饭卡或一卡通,尽量避免遗失以造成损失,如有遗失不予补发。

4.由于7月—8月为暑假,因此饮食服务中心及一卡通中心将7月、8月的补助在7月一起发放。

5.为简化程序,学生只需签领一次共计1500元。获助学生每月注意查收饭卡助学金是否到帐,如果未到帐或到帐金额有误,请与学生事务管理科老师联系。石牌校区:郑老师、姚老师(85211033);大学城校区:方老师(39310037)。

6.请辅导员督促学生在《2005年国家助学金签领表》上签字并于519之前送交学生事务管理科。 (签领表自行下载打印)

附件: 2005年国家助学金签领表》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拟稿人:姚轶懿 负责人:胡庭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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