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本学期第二次“砚湖沙龙”将于下周三在文学院举行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03-15 10:34: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时间

主  题

承办学院

地 点

3.7

大学生特殊群体的学生工作方法探索

法学院

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3.22

大学生导师制的利弊得失

文学院

文学院三楼会议室

4.5

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

光电学院

4.19

推进诚信教育,构建诚信文化

体科院

5.10

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物电学院

5.24

辅导员与学生高品质沟通的实践与探索

化环学院

6.7

辅导员心理健康维护探索与研究

公管学院

6.21

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探索

音乐学院

7.5

非师范生的教育与管理

经管学院

注:本学期沙龙安排如上表所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每期沙龙在承办学院相关会议室举行,时间为下午300,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砚湖沙龙承办院系职责

一、确定沙龙具体地点,并在沙龙举行前一周报给学工办;

二、负责沙龙所需物品的采购及场地布置;

三、确定沙龙主持人,安排相关人员负责沙龙的拍照、记录工作;

四、负责整理沙龙总结,总结格式参照上学期沙龙汇编。整理好的沙龙总结交至学工办思教科于老师(linpingscn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大学城学工办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