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招聘学生政工干部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06-01-16 15:1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充实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经学校职能部门研究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决定从二00六届毕业生中招聘20名学生政工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在招聘学生政工干部工作过程中,坚持如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和规范操作,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竞争与择优原则。学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和公开竞争的方式,挑选录用综合素质高者。

(三)优化队伍结构原则。在选拔配备辅导员过程中,注意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地缘结构、学缘结构和能力结构的合理组合,辅导员队伍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未达到50%的院系,应当从研究生中选录辅导员(特殊专业例外)。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招聘工作中充分听取用人单位意见,但面试人选和录用候选人须经学校联合考核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报考者必须同时符合如下八个方面的条件:

(一)报考者必须为如下类型之一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全国各高校的博士生;

2.国家部委属重点大学和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中的硕士生;

3.本校优秀的本科毕业生;

4.术科院校中具有突出的专长或特长并且具有比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到报名截止之日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本科毕业生平均学分积点:文科2.8以上,理科2.6以上;到报名截止之日,英语统考普通专业必须过四级,美术、音乐、体育专业必须过二级;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研究生学习成绩平均分必须在80分以上,到报名截止之日必须在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学术论文,具备授予硕士学位的条件。

(四)热爱学生工作岗位,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有从事学生工作5年以上的意愿。

(五)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熟悉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担任过学校、院系或年级的主要学生干部,具有比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交活动能力。

(六)工作积极,作风深入扎实,表现优秀,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优秀党(团)员的奖励。

  (七)具有比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能力。

(八)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气质和魄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具有突出特长者年龄可以放宽2岁。

三、招聘名额和服务单位

招聘名额共20名。具体服务单位、从事工作和有关要求见附表一。

四、招聘办法

  学校组成联合考核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考核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人事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包括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监察处、校教代会、校团委的负责人。

有录用辅导员指标的院系党政领导参加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的面试考核的评分工作。

  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择优录用的办法。报考者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记、面试、考核等程序以后,由联合考核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岗位需要和择优原则等因素来确定录用人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请自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荣誉证书、英语统考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半身相片一张于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2月20日上班时间内(寒假办公时间为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到有录用指标的用人单位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进行证件材料验证。报考者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报两个单位,并到第一志愿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有录用指标的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审阅和验证毕业生的自荐材料,按照本启示界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启示界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退还其自荐材料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填表登记,并于2006年2月22日17时前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材料送学生工作处思教科,由联合考核组复核后确定参加笔试的名单。

符合招聘条件所列八方面的要求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博士生;

    2.本科毕业以后曾在本科院校从事过专职学生工作(仅指担任专职辅导员或在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的硕士生(须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证明);

    3.在攻读目前学位期间曾被被评为省部级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等称号;

4.在攻读目前学位期间担任过校学生会和省学联正副主席;

5.在攻读目前学位期间,个人在全国大学生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6.有突出的专长或特长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者(须经有关专家和领导考核确认)。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6年3月4日9时至11时。笔试地点为本校第一课室大楼,具体课室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有: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②党的基本知识;③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基本理论与知识;④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面试

笔试以后,采用笔试成绩加附加分之和、按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同时兼顾岗位与专业需求的方法来确定面试人选。

    附加分的计算方法如下:①有两年以上中学或大学教龄,或有两年以上军龄,或在党政机关从事党务或管理工作两年以上者加1分;②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者,省级刊物每篇加1分,核心刊物每篇加1.5分,权威刊物每篇加2分;合作发表论文者,分别按第一作者占60%、第二作者占40%、第三作者占20%的比例计算;③在省级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含文体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加1分,在全国性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中获得第2至3名或二等奖者加2分,获得4至8名或三等奖者加1.5分;④各项附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学校联合考核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入围者每人先作五分钟的即兴演讲,然后用三分钟回答主考官的提问。

  面试内容为:①语言表达能力;②综合分析能力;③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④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知识的掌握和运用;⑤仪表、气质与魄力。

  面试时间:2006年3月10、11日。各考生的具体面试时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本校石牌校区桃李园三楼乒乓球室。

(五)考核

学校联合考核组按照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派遣考核工作小组向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师生调查了解被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

    (六)录用人选的确定

  联合考核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以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需要,按照1:1.5左右的比例确定本次招聘录用的候选人名单,由各用人单位与入围人选进行双向选择后提出录用名单上报校联合考核组。

(七)公示与录用

校联合考核组将录用名单在全校和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合格的人选,由人事处按录用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主要阅读书目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5]21号)和关于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文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与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2月20日上班时间内(寒假办公时间为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二) 报名地点

到有录用指标的用人单位的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本校学生工作处者既可在石牌校区校部办公楼324室报名,也可在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5室报名;报南海学院者既可在南海学院报名,也可以在石牌校区学工处或大学城校区学工办报名)。

到大学城校区报名者可到暨南大学西门(华南师大附中对面)乘坐大学城专线2线、33路、306路或者298路公共汽车前往。

(三)咨询电话

石牌校区为020-85211032、020-85215801;大学城校区为020-39310040。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学生政工干部联合考核组

(代章)

                           二00六年元月十六日

 

附表一:招聘学生政工干部名额和服务单位一览表

 附表二: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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