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五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4-10-25 11:2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工作育人品牌现决定开展第五批工作室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工作室,须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下是几个供参考的主题方向:

1.*思想理论教育价值引领

2.*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3.党团和班级建设

4.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

5.心理健康教育

6.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7.校园文化活动指导

8.国际化人才培养

9.*“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10.*辅导员成长发展

11.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

12.安全教育

13.其他

(标“*”为重点征集方向)

二、工作任务

1. 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每月至少在学生社区开展2次活动,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服务。

2. 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开展相关主题学生工作研讨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3. 牵头全校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工作育人品牌

4. 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助力团队成员个人成长和发展,促进成员在论文发表、课题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工作室团队具有较强凝聚力及共同进步发展的意愿,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

三、申报条件

批工作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特色性、时代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示范性。工作室建设应聚焦辅导员主责主业,围绕新时期学生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和新模式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学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实施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2人,主持人应是学生政工干部;若是“双主持人”,其中1人应为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或专业教师。原则上主持人需从事辅导员工作满2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荣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报人原则上负责1个工作室。

3.组建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团队。成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考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的稳定性;团队成员3-10人,每位成员参加工作室数量不超过3个。

4.周期建设有成效。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周期成果可以指南、视频、工作案例、论文、课题项目等形式呈现。

四、培育扶持

1. 经费扶持。学工部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工作室的活动开展、工作交流、课题研究、图书资料购置以及外出考察等。

2. 推广建设成果。将通过案例汇编、经验分享等多形式学校网站、新媒体平台上总结推广工作室培育建设经验成果。

五、申报程序

1. 自愿申请。115日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第五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附件)电子版、盖章件扫描版至邮箱hsxg02@m.sc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工作室负责人姓名+立项申请纸质版请稍后报送至石牌行政楼324办公室。

2. 组织审核。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围绕工作室在两年建设期内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评审。

3. 公示挂牌。学工部对第五批立项的工作室进行公示挂牌,签订工作室建设协议书。

联系人:李慧、黄钰涛   联系电话:85211032

 

附件:第五批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请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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