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师范大学第五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立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4-10-25 11:2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工作育人品牌,现决定开展第五批工作室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申报工作室,须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下是几个供参考的主题方向:
1.*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2.*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3.党团和班级建设
4.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
5.心理健康教育
6.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7.校园文化活动指导
8.国际化人才培养
9.*“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
10.*辅导员成长发展
11.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
12.安全教育
13.其他
(标“*”为重点征集方向)
二、工作任务
1. 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每月至少在学生社区开展2次活动,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服务。
2. 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开展相关主题学生工作研讨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工作经验和探索成果。
3. 牵头全校与工作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活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生工作育人品牌。
4. 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助力团队成员个人成长和发展,促进成员在论文发表、课题立项、指导学生重大比赛、评奖评优等方面有新突破;工作室团队具有较强凝聚力及共同进步发展的意愿,将工作室打造成为辅导员磨练和提升职业能力的优质平台。
三、申报条件
第五批工作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特色性、时代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示范性。工作室建设应聚焦辅导员主责主业,围绕新时期学生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和新模式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学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实施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1-2人,主持人应是学生政工干部;若是“双主持人”,其中1人应为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或专业教师。原则上主持人需从事辅导员工作满2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荣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报人原则上只负责1个工作室。
3.组建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团队。成员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考虑工作室建设和发展的稳定性;团队成员3-10人,每位成员参加工作室数量不超过3个。
4.周期建设有成效。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周期成果可以指南、视频、工作案例、论文、课题项目等形式呈现。
四、培育扶持
1. 经费扶持。学工部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工作室的活动开展、工作交流、课题研究、图书资料购置以及外出考察等。
2. 推广建设成果。将通过案例汇编、经验分享等多形式学校网站、新媒体平台上总结推广工作室培育建设经验成果。
五、申报程序
1. 自愿申请。请于11月5日前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第五批辅导员工作室申请表》(附件)电子版、盖章件扫描版至邮箱hsxg02@m.scn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工作室负责人姓名+立项申请。纸质版请稍后报送至石牌行政楼324办公室。
2. 组织审核。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围绕工作室在两年建设期内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评审。
3. 公示挂牌。学工部对第五批立项的工作室进行公示挂牌,签订工作室建设协议书。
联系人:李喆慧、黄钰涛 联系电话:8521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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