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4-05-27 15:23:0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4〕32号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广东“新师范”建设实施方案》,完善我校师范生专业成长平台,提升师范生专业能力水平,表彰品学兼优、教学技能突出、热爱中华文化、投身基础教育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激励更多的师范生在基础教育工作中追求卓越,立志成为优秀教师,学校设立“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根据《田家炳基金会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计划》要求及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含第二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努力专研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开展师范技能训练,组织参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与师范教育相关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美育实践和各类劳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审美情趣;

6.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7.申请奖学金时已获中小幼、特殊学校等各类学校的应聘录取并完成签约;

8.所有课程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者,不可参评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

(二)申报一等奖的具体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

2.注重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入学以来综合素质评价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

3.师范专业技能突出,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专注于教育教学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4.评奖当年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三)申报二等奖的具体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5%;

2.注重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入学以来综合素质评价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5%;

3.师范专业技能突出,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专注于教育教学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四)申请三等奖的具体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

2.注重全面发展,综合表现优秀,入学以来综合素质评价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

3.师范专业技能突出,在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专注于教育教学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编写出版编著、译著和专著。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条件

1.参与基层顶岗实习的学生或获得优秀实习生的学生;

2.关心乡村教育,签约到偏远地区就业的学生;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由田家炳基金会出资,每学年提供48个奖励名额,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 5人,每人奖励人民币 9000元;二等奖13 人,每人奖励人民币 5000 元;三等奖 30 人,每人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各学院推荐名额依据学院师范专业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

(二)学院初选、公示

学院成立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评审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各年级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评议,按照学校下拨名额等额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校区资助管理科。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各单位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17:00前向资助管理科上交如下材料各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提交,电子版压缩包按“单位+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xsswglk@m.scnu.edu.cn)

1.《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需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人入学以来《华南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纸质版需注明无不及格及无重修记录,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与中小幼、特殊学校等各类学校的签约证明的复印件(纸质版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4.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外文学术论文或作品的复印件(纸质版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5.《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需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校评审、公示

6月中旬,学校评审委员会在各学院推荐名单范围内,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天。

(五)基金会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将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和评选材料报送田家炳基金会审批。田家炳基金会对学校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六)表彰先进。6月中下旬,学校组织举行“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表彰大会,邀请田家炳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员出席,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学校、学院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七)奖金发放。学校通过财务处将奖学金发至获奖学生。如发现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欺骗隐瞒行为或毕业后未能履约到单位工作的,学校有权撤销奖励并收回奖金。

五、奖励方式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是提升师范生专业能力水平和就业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获得本次“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者,如出现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奖金。

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请及时与柯老师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海校园:南2栋414,0660-3808019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学院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申请推荐表.docx

附件3:华南师范大学“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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