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4-04-22 14:58: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彰显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榜样示范作用,鼓励全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引导研究生奋发有为,追求卓越,本年度继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基本学制范围内)。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二)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0分(含外语),主要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硕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8门(学位课程5~6门,选修课程2~3门),博士研究生计算平均分数的课程为5门。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或艺术创作、表演、竞技等成绩。

1.对非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

2.对于术科类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过具有较高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的论文,或在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包括创作、表演、竞技等方面)。

3.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发明专利,或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等应用性成果,或获得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奖励代替。

(四)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能力,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奖励。

2.在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决赛中表现优秀。

3.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志愿到西部地区、基层一线工作。

(五)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者;

2.存在学术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者;

3.考试成绩不合格或重修者;

4.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研究生”共设名额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推荐时应考虑在读博士生、硕士生两者的比例。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xgxt.scnu.edu.cn),填写相关信息。

登录路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工应用——优秀毕业研究生(百名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学院评选

各学院、各单位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和评选名额对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院审及提交工作。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各单位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7:00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评选名单在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学工部,石牌校园报送至行政楼322,大学城校园报送至北20栋“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海校园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07;滨海校园报送至南2栋414。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系统下载打印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份);

2.《华南师范大学学业成绩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华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情况汇总表》(系统下载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一式一份);

打印操作: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表单——奖学金——下载表单——打印表单

(四)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学院、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在全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五、奖励方式

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曾永裕奖学金”。

六、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选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获得本次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者,如出现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期正常毕业或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称号,收回已颁发的证书和奖金。


附件1:2023-2024学年华南师范大学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分配名额.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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