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 “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4-04-09 17:5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思〔2024〕15号
各学院、各研究院: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见附件1),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申报工作,具体推选对象及条件详见《通知》。请各学院、各研究院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参选对象,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材料为6项,包括:推选报名表(word版及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事迹材料、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材料、学生辅导工作案例、电子证件照生活照、当前所带班级学生联系方式(以上所有材料匿名版与非匿名版各一份)。
“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申报材料为3项,包括:推选报名表、电子证件照生活照、1分钟以内的个人简介视频。
上述申报材料所记述的个人事迹需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1年8月起)。请各学院、各研究院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学生参与申报,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一人一文件夹的形式(文件夹命名“辅导员/学生+姓名+申报材料”),于4月17日(周三)中午12:00前打包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邮件主题备注为“学院名称+2023年年度人物申报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辅导员年度人物)
李老师(大学生年度人物)
联系方式:020-8521103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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