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4-04-01 11:40:00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4〕16号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22]10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开展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单位实施综合测评。学院、单位完成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及其排名评定。综合测评是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重要依据,凡需申报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务必进行综合测评。
(二)学生申请、提名与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于2024年4月10日前向学院、单位提出参与评选申请,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请(https://xgxt.scnu.edu.cn)。
登录路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工应用——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查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学院、单位初评。学院、单位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根据办法和学院、单位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给予评议,向学院、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推荐年级获奖学生候选人。学院、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于2024年4月15日前对年级获奖学生候选人进行审查和评议,确定学院、单位获奖学生候选人,在本学院、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2024年4月22日前完成公示、网上审核。
(四)上交材料。各学院、各单位于4月23日前向各校区资助管理科上报学院、单位获奖学生候选人名单,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系统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2.《2024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系统下载打印,副书记签名,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计算表》(附件1)。
4.《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附件2)。
打印操作: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表单——奖学金——下载表单——打印表单
(五)学校评审及评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工部)对各学院、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学生人选进行评审及评定,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六)网上公示。学工部于5月上旬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发文。学工部拟稿,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八)发放奖学金及奖状。财务处发放奖金,学工部打印和发放荣誉证书。
三、说明事项
(一)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华师[2019]194号),欠费学生不享有各种评优、评奖等资格,请各学院、各单位确保提交的候选学生没有欠费情况。
(二)对于学校特殊人才培养的班级,奖学金评选原则上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以内。其中,一等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以内;二等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8%以内;三等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以内;单项奖控制在本班级学生总人数的9%以内。
(三)对于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在转出学院、单位参评奖学金,统一在转入学院、单位完成网上系统院审,统一由转入学院、单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请转入学院、单位辅导员与转出学院、单位辅导员认真核对候选学生信息,认真填写《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谨防漏填错填,便于做好追踪工作。
(四)关于发展性评价权重(5%)的确定。毕业班同学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周期短,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内容多为实习,课程教学和各类实践活动较少,各学院、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5%的范围内确定发展性评价的权重数。
(五)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奖学金按50%发放。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通知申报学生检查建行交费存折(卡)是否能正常使用,没有建行存折或卡的要到银行开户,并及时到财务处登记新账号,以便财务处能顺利将奖学金转到获奖学生的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习。各学院、各单位务必提前组织学生学习“办法”和“细则”,学院、单位年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成员要认真研读、熟悉“办法”和“细则”,在操作过程中秉公执行,减少评选中的争议和不解,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学院、单位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同时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三)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各学院、各单位要加强对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他同学,促进学风建设。
奖学金评选是学校人才培养和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单位要引导广大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奋发成才、全面发展,实现学校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
如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请及时与资助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蔡老师,电话:85215261
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园: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园: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园: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滨 海校园:南3栋201,0660-3808030
附件2:2024届毕业生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上报情况说明.xlsx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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