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10-25 16:2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全日制本科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的职能部门。由于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行政办公岗

(二)岗位职责:主要协助完成心理咨询中心的行政办公事务。具体包括:

1.负责心理咨询中心日常办公事务,包括财务报账、资产采购、助理管理等行政事务;

2.协助开展课程教务管理、督导培训、心理讲座及心理访谈等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

4.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

5.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31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w_xlzx@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包括: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个人简历;

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表或简历提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及相关事宜将逐个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80分为良好,成绩不达良好不予聘用。

(四)确定聘用

在面试成绩良好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视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聘用。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招聘单位官网(xsb.scnu.edu.cn)发布,请密切留意。

1.咨询电话:020-8521611585215801

2.联系人:曾老师、侯老师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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