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心理委员培养方案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3-09-26 17:3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为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可发展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队伍,完善华南师范大学“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防护体系建设,提高朋辈助人及自助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计划启动本科生心理委员培养项目,项目工作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目标
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队伍实行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并行形式。由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队伍的规划与协调工作,制定系列培养方案,并联合各学院组织实施培养计划。由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队伍的管理与落实。
二、队伍选拔
由辅导员负责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中心可指导各学院进行选拔工作。
1. 选拔条件
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
品行端正,有责任心,乐于学习自助与助人知识;
具备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的优良品德;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交流能力。
2. 组建原则
本科生班级每班配备1名专职心理委员,纳入班级学生干部管理,为保持工作连贯性,建议如无特殊情况,不要每年轮换。
3. 工作职责
(1)掌握班级心理动态;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策划组织班级心理活动;
(4)参与心理助人工作。
三、队伍培训
中心负责心理委员理论与实操的系列培训,帮助心理委员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初步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和应对措施,熟悉工作职责,发展自助能力,以提高日常工作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与技巧,助力和谐校园建设。心理委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全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开展落地实践。
1. 理论培训
秋季学期:非正式课程理论专题培训
理论专题培训分线上模块和线下模块。线下模块由中心老师授课,以专题讲座形式开展,内容主要为“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与角色定位”与“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实操训练”,共2个学时。培训对象为全体心理委员,兼班、兼辅按需参加。线下课程要求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线下课程,需向辅导员与中心进行请假申请,并通过线上课程进行补训。线上课程采用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推出的心理委员系列课程,全体心理委员可自愿选择参与,完成课程要求(共14个专题)可获得该平台提供的电子证书,获得证书的心理委员可参加该平台举办的“中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2. 实践培训
春季学期:非正式课程实操专题培训
本模块由中心实习咨询师带领,内容主要为“主题性团体活动体验课”及“团体活动实践课”,共4学时。实习咨询师对接分管学院,指导、协助心理委员进行心理活动策划、申报与落地,完成开展学院定制化团体活动服务。已获得理论模块培训的心理委员需参加,兼班、兼辅按需参加。
如因各种原因无法参与者,可参与其他学院同等课程补训。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培训的学时和要求,可获得非正式课程学时,担任心理委员工作、校级专项活动与比赛等。
3.落地实践。
大二至大四年级心理委员定期参与中心召开的心理委员大会(一学期一次)、心理委员沙龙(每月一次,根据需求自愿参与)。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校级专项系列比赛和评优活动,定期对本班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根据班级同学的心理需求,策划组织形式多样、有特色、有成效的班级心理活动。
四、管理考核
(一)队伍组建
1. 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应在入学后完成组建,并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7日前将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中心邮箱gw_xlzx@scnu.edu.cn。为保持相对稳定,如无特殊情况,建议长期担任。
2.上报名单后建议班级心理委员人员不再进行更换。如特殊原因班级心理委员人员有更换,各单位于每年9月需向中心提交申请,并组织、督促学生进行心理委员培训补训。
(二)工作考评
1. 每年5月,由各学院对本学年班级心理委员进行指导与年度考评,工作考评内容包括(详情见附件2):
(1)及时掌握班级心理动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掌握本班同学心理健康情况,召开心理班会,按时按量完成二级心理辅导站与分管心理健康工作辅导员布置的相关工作。
(2)配合上级机构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工作:配合中心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定期转发“华南师大心理咨询研究中心”公众号科普推文与活动通知至班级群;组织策划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3)策划开展班级心理活动:每月对本班学生的心理状态开展调研,根据班级同学的心理需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具有特色、形式新颖的班级心理活动。每年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动员、组织同学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各项比赛与活动。
(4)参与心理助人工作:按时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协助开展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2.每年6月,开展“十佳心理委员”评比活动,由各学院推荐一位优秀心理委员参加“十佳心理委员”的评比,并进行表彰。
(三)退出机制
对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实践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心理委员,各单位及班级辅导员老师应尽早调整,予以更换。如确实无法胜任工作或因其它原因也可自行申请退出。
本培训方案自2023年9月开始实施。
附件2:2023-2024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2).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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