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秋季批次)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2-12-15 15:13:37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2〕80号
各学院、各单位:
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秋季批次)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奖学金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奖学金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022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20元、4200元、4500元,国家助学金12月份先发放一半,明年再发放剩余部分。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已于12月初将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秋季批次)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部分同学因为银行卡问题暂时未能发放,只能在第二批次发放。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奖学生、获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
国家奖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奖学金(2022-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国家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助学金(2022-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
(二)加强对获奖学生、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国家评选、发放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奖学生、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汕 尾校区:南3栋201,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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