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2-08-29 11:48:33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251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今年暑假,我校共有三千多名学生(包括研究生)已在生源地申请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待高校录入回执。为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请各学院、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通知学生上交国开行生源地回执

1.有纸质回执的学生:

通知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上交到辅导员处。

2.没有纸质回执,只有电子回执的学生:

把国开行发给学生的手机信息复制黏贴在A4纸上,并打印,可以几个学生黏贴在一张纸上,可以正反面打印。

二、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在回执空白处写上如下信息:

①年级

②学号(务必正确填写,否则会影响学杂费的转账工作)

③本人联系电话

④目前累计欠学杂费金额(务必正确填写,否则会影响到贷款金额的发放)。

2.各学院、各单位审核学生是否属于全日制学生,确认学生就读信息,并在《证明》上签字加盖公章。

3.各学院、各单位整理好相关材料,统一于2022910前交到资助管理科。逾期上报将影响学生贷款的申请,生源地助学中心将会拒贷,请各学院、各单位按时收齐并上交。

4.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回执,如需盖学生工作处公章,由学生本人先在学院或单位盖公章,再拿到学生工作处办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郑老师联系,电话85211033

材料报送地址:

 牌校区:行政楼32285211033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尾校区:南3201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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