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2-02-07 17:21:22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学校《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的通知》(第61号)文件精神,按照“四精准”“六分”“一独立”“三全”“五管”的校园疫情防控要求,稳妥、审慎、有序组织学生春季开学返校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安排
1.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等原则,分校区、分批次组织学生安全、有序返校(具体返校安排详见附件)。
2.组织学生返校前连续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落实返校前14天内旅居史报备和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建立“五本台账”(即: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台账、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师生台账、有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师生台账、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师生台账、处于传染病急性期师生台账),并按属地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
3.返校批次安排
第一批:(2月17日)
第一类:广东省外非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非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市(县、区)(随时更新)、非校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定的封闭封控管理地区(随时更新)以及澳门地区的学生。
第二类:(1)近期有境外旅居史,入境后,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并完成健康监测和管理的学生;(2)在中国境内非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非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市(县、区)(随时更新)、非校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定的封闭封控管理地区(随时更新)的港澳台学生和国际学生。
第二批:(2月18日)
广东省内非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非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市(县、区)(随时更新)、非校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定的封闭封控管理地区(随时更新)的学生。
第三批:暂缓返校(时间待定)
(1)身在或近14天内有境外(除澳门外)、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在县(区、市)旅居史的学生;(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有“同时空交集”暴露史重点人群,健康码红码、黄码的学生;(3)其他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肺结核急性期等)的学生。上述学生暂缓返校,待所在地区降至低风险等级后或按疫情防控要求在校外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后方可返校。
二、学生到校条件及要求
1.申请返校的学生须满足如下条件:(1)返校前完成14天健康监测,自2月8日起完成连续健康打卡,并无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2)14天内无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校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定的封闭封控管理地区(随时更新)旅居史或与所指地区人员接触史。
2.所有返校学生需按属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主动做核酸检测。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学生返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阳性个案地级市旅居史的学生,须在返校后24小时以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广东省外低风险地区返校学生(含乘坐私家车)须在抵粤后48小时以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中汕尾校区市外省内学生按照汕尾市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校区后再主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在核酸结果未出前尽量减少流动和聚集。建议在抵达的火车站、机场或就近就便的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保留好凭证以备核验。
3.澳门地区学生和在中国境内非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随时更新)和校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确定的封闭封控管理地区(随时更新)的港澳台学生和国际学生,需持入境人员行程健康码方可申请返校。
4.近期有境外旅居史的学生,入境后,按照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校外完成健康监测和管理的学生,方可申请返校。
5.身在境外国家和地区(澳门除外)的学生暂缓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具体返校时间需符合国家、省市总体疫情防控安排。
6.患传染性疾病急性期(如流感急性期、肺结核病活动期等)的学生应暂缓返校,待治愈后凭复学证明返校。
三、学生到校材料清单
1.个人健康打卡截图。返校前14天的健康监测和2月8日起连续健康打卡记录,且无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
2.申请返校前14天的出行轨迹(如“防疫行程卡”)和“穗康码”或“粤康码”截图,“穗康码”(或“粤康码”)的截图须包含疫苗接种等信息。
3.校区所在地以外的学生返校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返校路程安排。乘坐私家车需提供日期、车牌号等信息,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需提供日期、车次(含转乘)、座位等信息。
5.疫情防控承诺书。学生认真阅读返校要求,承诺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6.其他健康材料。提供各地健康码、入境人员行程健康码、解除隔离证明等。
四、学生返校申请流程
学生确定返校日后,应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返校。
1.学生可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返校申请)提交申请,了解学校对学生的返校要求、时间流程、进校路线等,如实填写交通方式、预计出发日期、预计到校日期等信息,并上传“近日打卡截图”“穗康码”(或“粤康码”)“行程卡”“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
2.学生返校申请须经所在学院审核、学生管理部门审批(研究生还须经导师同意)、学校防控办备案后,方可返校。学生可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查看是否获批返校,获批返校学生可在系统中获取“返校同意书”。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属地政府防控政策,适时调整学生返校安排。
2.所有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提前返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在县(区、市)旅居史的学生,按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或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到低风险后,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3.暂缓返校的学生须在2月18日前,联系辅导员完成暂缓返校手续,返校后完成注册手续。
4.因校园疫情防控需要,学生返校时谢绝家长及亲友入校,接送车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学校指定地点停放。
5.疫情期间,学校继续实行校园管控。学生返校后,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
6.学院要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按校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及相关保障。
7.学院要根据返校方案批次及要求严格审批,特殊情况根据学院审核,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返校。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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