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12-07 08:34:59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1〕75号
各学院、各单位:
2021年国家助学金(第一批)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2021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2500元、4000元,国家助学金12月份先发放一半,明年再发放剩余部分。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已于12月初将2021年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部分同学因为银行卡问题暂时未能发放,只能在第二批次发放。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获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单位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
国家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助学金(2021-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左右边距为10——打印)。
(二)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国家评选、发放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2,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0757-86687881;
汕 尾校区:南3栋203,0660-380803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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