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11-05 21:59:3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当前,国内新一轮疫情呈快速传播、多点散发态势,校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58号)通知精神,为切实守护学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
各学院要及时在学生群转发各地疫情等级提醒(以卫健部门公布为准),教育引导学生减少省内跨区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出行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要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不适及时报告、及时就医。
在校学生离开校区所在城市,须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请假手续,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校区所在城市。返校后及时销假,未请假擅自外出将严肃处理。学院加强出省学生管理,严格审批,及时跟进,做好省外学生每日行动轨迹管理。学院要掌握外省返粤学生名册,建议学生返粤后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
二、做好学生考勤工作
坚持落实“每日考勤”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各类排查统计的数据、信息要准确,经副书记审核后上报。学院每日通过小程序上报考勤数据,并在每周二17:30填写《本科生-上报模板-全省高校、中职师生返校日报表》发送至hsxg01@m.scnu.edu.cn。
坚持落实健康打卡。全体学生每周日8:00-20:00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健康码、行程卡,手动完成健康打卡。从校区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市返校学生、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有重点人员接触史的学生需返校当天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上传健康码、行程卡。
三、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和健康管理
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等级提醒(以卫健部门公布为准),关注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实时、精准、无遗漏排查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学生,督促落实分类健康管理,及时向学生工作部报告,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督促从有疫情发生的城市返粤返校的学生尽快如实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14天健康检测等分类健康管理要求。主动联系和关心关怀仍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督促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返粤返校。
准确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做好学生体温监测,如学生健康码异常(出现红码、黄码),或学生出现发热情况,应立即向学生工作部报告,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的跟进管理。
建立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重点学生工作台账(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重点地区旅居史、有重点人员接触史等),省外学生台账(离开校区所在城市到省外人员),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学生的跟进管理。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工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到内容完备、切实可行。
四、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
各单位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加强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除正常课堂教学活动外,校内大型聚集性活动能暂缓就暂缓、能延期就延期、能线上不线下。
五、树牢个人安全防护意识
全体学生要树牢“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如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学校将严肃处理。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退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学院报告,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学院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在完成疫苗全程免疫6个月后再接种1剂加强针,有效构筑校园群体免疫屏障。学院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要造册登记并注明原因。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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