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9-30 11:55:5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第57号)通知精神,为扎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跨区流动指导。国庆假期流动要做到“一个鼓励两个不准”即鼓励省内过节,减少跨省流动;不准家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回乡过节,不准到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旅行。学生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确需出行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要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不适及时报告、及时就医。
(1)离开学校,但未离开校区所在地的学生需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学生请假”办理报备手续。
(2)离开校区所在地,但未离开广东省的学生需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离校/留校登记”办理请假手续,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校区所在地。学生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返校申请”申请返校,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3)离开广东省的学生需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离校/留校登记”办理请假手续,由学院严格审批,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离粤。学生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返校申请”申请返校,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4)学院对前往广东省梅州市、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的学生,离开广东省的学生,出境的学生做好统计,填写《国庆期间学生出省、出境及前往梅州、潮州、汕头、揭阳登记表》(附件1)向学生工作部报备,并于2021年10月1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发送至hsxg01@m.scnu.edu.cn,国庆期间如有临时增加此类学生,请及时补充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2.及时完成健康打卡。国庆期间,全体学生须每天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健康打卡”完成每日健康打卡。10月1日、7日,全体学生须在“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如实更新个人健康状况、14天内的旅居史及接触史等信息,并上传粤康码(或穗康码)和防疫行程卡。
3.做好重点人群排查和健康管理。各学院要密切关注境内外疫情形势,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时、精准、无遗漏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重点人员接触史的学生,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分类健康管理,及时向学生工作部报告。要掌握离校学生动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建立校园免疫屏障。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要造册登记并注明原因。
4.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全体学生要树牢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主动配合落实属地防疫政策,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做好健康监测和轨迹报告。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防聚集等防护措施,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加强假期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提醒学生注意假期出行安全,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积极参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头盔、安全带,养成安全出行习惯;增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教育学生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行为准则和操作规程,不组织和参加大规模聚集性活动;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确诊病例发生的城市、境外输入比较集中的城市;禁止将一卡通借用他人,禁止留宿他人。
三、做好留校学生服务
各学院要关心关爱假期留校学生,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留校学生科研、学习、生活等需求。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思想关注、生活关心和心理关爱,丰富校园文体活动,定期访谈学生和联络家长,及时疏解学生思乡情绪,严防发生心理危机事件。
四、严格假期应急值守
各学院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体学生政工干部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顺畅,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学生工作部。
注: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防控形势最新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学生校园疫情防控管理政策,相关变化情况将及时发布,请及时关注。
国庆期间学生出省、出境及前往梅州、潮州、汕头、揭阳登记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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