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8-27 14:02:4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华师党委〔2019〕6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尤其鼓励专家教授和中青年教师参与。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精,奉献精神强,作风纪律严;
2.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三、工作职责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围绕学生、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帮助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班主任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价值引领、学业发展引领、文化生活引领三部分。班主任至少负责 1 个自然班工作,至少联系1间学生宿舍。
四、选聘办法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由学院按岗位需要在本院或跨院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选聘。
2.请各学院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聘本科生班主任队伍。鼓励续聘往年“优秀班主任”。选聘请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布招聘事项—个人申请—学院党委审核选聘—学生工作部审批备案。
3.请各学院于9月7日(星期二)前完成选聘工作,并将附件1《选聘信息表》、附件2《选聘信息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石牌校区行政楼324室,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5室,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室,汕尾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莫老师 020-85211976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26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