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校区管委会学工办关于选拔2021-2022学年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行政助理、导学学长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6-30 21:05:48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工作需要,汕尾校区管委会学生工作办现面向全校学生选拔2021-2022学年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行政助理(实习生)、导学学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1.汕尾校区书院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若干名;
2.汕尾校区管委会学生工作办(书院建设管理办)行政助理(实习生)若干名;
3.汕尾校区书院学生导学学长若干名。
二、岗位任期
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其中,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行政助理(实习生)原则上要求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期间入住汕尾校区开展工作。
三、选拔对象
1.学生兼职班主任主要面向2018级本科生,学生兼职辅导员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行政助理(实习生)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18级本科生;
3.导学学长主要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18级、2019级本科生。
四、选拔条件
1.思想上进,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德才兼备;
2.热爱学生工作和团学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群众基础好;
3.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4.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重修科目;研究生要求学年平均分在80分以上,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50%;
5.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应具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之一:校级、院级团委部长、副部长等;校级、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学生团支部(总支)书记、级长、班长;曾获省级以上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等。
6.行政助理(实习生)主要协助汕尾校区学工办(书院建设管理办)开展思想政治、资助管理、团学工作、信息化及书院建设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应具备协助开展相关管理或专业技术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第5项所述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学生,优先考虑。
7.导学学长主要与汕尾校区学生结对开展日常学习交流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每名学长结对不超过8名汕尾校区学生,要求每周与结对同学开展至少1次学习交流活动;同等条件下,与汕尾校区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优先考虑。
五、工作保障
1.对完成一年的工作实践锻炼的学生,发放工作聘书或出具相关证明;
2.在汕尾校区开展工作期间,协调入住校区学生宿舍;
3.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行政助理可按教学相关规定,申请为学生专业实习;
4.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行政助理视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作补助;
5.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六、选拔程序
1.报名。有意向参加选拔的同学可由组织推荐或自荐,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由所在学院党委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WORD、PDF文档,其中已盖章的报名表扫描成PDF上交)发送至邮箱swxqxgb@sc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意向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6日(星期二)下午17:00。
2.面试。通知符合资格的报名者统一参加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察。7月中旬,对候任人选进行考察,征求候任人选所在学院党团组织意见。
4.确定拟录用名单。根据报名者面试表现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联系人:范春林17713331231、张思慧13560272809
附件:
汕尾校区管委会学工办2021-2022学年学生兼职班主任、学生兼职辅导员、行政助理、导学学长报名表.doc
汕尾校区管委会学工办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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