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5-28 18:04:1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推选展示“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及入围奖)。省教育厅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 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 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民。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
(二)锤炼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曲直,增强自我定力,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
(三)勇于创新。深刻理解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四)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
四、推荐要求
1.各学院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2.获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不占推荐名额。
3.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与推选。
4.所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8年起),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于2021年6月1日17:00前,按要求将所有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hsxg02@m.scnu.edu.cn,文件名为:xx学院+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盖有公章的扫描版)。
只需填写被推荐人信息一栏,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8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
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3000字;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
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像素)。
4.推荐人选视频。
要求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
六、联系方式
陈霞 刘靖 020-8521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28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