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4-25 18:01:32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1〕23号
各学院:
为促进学校校风学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工作质量,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决定举办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15:00-16:30,石牌校区教育信息技术学院讲学厅。
二、参加人员
1. 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年级辅导员;
2. 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学生代表;
3. 先进个人代表: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2)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
(3)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代表;
(4)2020年创新奖获奖学生代表。
4. 受邀进行经验分享的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和先进个人代表;
5. 受邀进行经验分享的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
6. 学院观礼学生代表。
三、大会流程
大会的主要流程为:颁发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创新奖等奖项荣誉证书,获奖学生代表分享成长故事,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分享班级建设经验,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班代表分享班级建设经验等。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确定参加表彰大会的领奖学生代表和观礼学生代表。具体人员安排详见《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学生代表人员安排表》(附件1)。
2.各学院填写《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学生参会人员信息表》(附件2),注明领奖学生负责人和观礼学生负责人,将信息表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资助管理科工作邮箱xsswglk@m.scnu.edu.cn,联系人:伊利老师,电话:85211976。
3.组织领奖学生代表和观礼学生代表参加表彰大会。领奖学生代表须在当天中午12:50入场完毕,参加彩排。观礼学生代表在当天下午14:40入场完毕,参加表彰大会。领奖学生代表、观礼学生负责人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前进学生代表工作群(附件3),乘车、彩排及领奖具体事宜将在群里发布。
4.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师生乘坐指定车辆前往石牌会场,具体安排工作将在群里发布,敬请留意。
校区 | 乘车安排 |
大学城校区 | 领奖学生代表乘坐第一批车辆 观礼学生代表乘坐第二批车辆 |
南海校区 | 领奖学生代表和观礼学生代表乘坐同一批车辆 |
石牌校区 | 学院组织,自行前往 |
5.若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有境内外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请单位安排其他人员参会。请参会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会议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与会务组联系。
会务联系:蔡老师,85215261。
附件1: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学生代表人员安排表.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参会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3:学生代表工作群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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