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批)和一般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第二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资助政策2021-03-29 10:04:25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1〕11号
各学院:
2020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批)和2020年一般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第二批)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2020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3350元、4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2020年12月份已发放一次,本年3月再发放一次。
2020年一般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学校助学金分两次发放,2020年12月份已发放一次,本年3月再发放一次。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于3月底将2020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批)和2020年一般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第二批)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通知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1年4月10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
国家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助学金(2020-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左右边距为10——打印)。
一般困难学生校内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国助专项)(2020-2021-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左右边距为10——打印);
学生可登陆系统https://hscw.scnu.edu.cn/dlpt/查看自己的发放记录。
(二)加强对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国家评选、发放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7,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0757-86687262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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