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班级安全委员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21-03-26 18:04:5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现决定在学校各班设立班级安全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班级安全委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安全防范意识,乐于为同学服务。
2. 班级安全委员属于班委正式成员,每班设1名。
3. 学校将于近期对班级安全委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请各学院于3月31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班级安全委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思教科邮箱(hsxg02@m.scnu.edu.cn),纸质版经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24思教科办公室。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211032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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