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三批学生工作室申请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1-03-15 09:01:18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要求,我校于2016年起推进首批学生发展工作室建设。工作室创建以来,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新形势下学校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途径,育人成效显著,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其中,有三个工作室申报并获批省级辅导员工作室,分别是唐小煜“大学生学业和科技学术实践指导工作室”获评广东省名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对象,许灿荣“大学校园危机事件预警应对工作室”、何雪梅“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室”获评广东省骨干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对象。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工作室建设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人才培养中心任务,根据《学生工作室管理办法》,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拟于近期启动第三批学生工作室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一轮的学生工作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岗位工作专业素养和道德素养。

3.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方式、新载体,初步凝练了较为典型的学生工作经验模式, 能够带领团队共同进步。

4.学生发展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一名。主持人应是一线专职辅导员(需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专职工作4年以上)、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团干部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工作室团队组建初期,核心成员控制在6人以内。

5.申报学生发展工作室,须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理论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和科技学术实践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校园危机事件预警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社团活动指导等架内选择主题进行申报。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申报内容应具备特色性、时代性、创新性、可行性、示范性,能够针对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申报表》。

2.审核。由学生发展工作室领导小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挂牌。学生工作部对通过公示的学生发展工作室进行挂牌,并与之签订工作室建设协议书。

三、其他事项

各工作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于3月22日上午12:00前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思教科邮箱(sijiaoke@scnu.edu.cn)

联系人:莫梓峰   联系电话:85211976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5日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工作室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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