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20-12-28 10:22:29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20〕81号
各学院:
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第一批)发放工作已经结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与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以上两项奖学金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2020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3350元、4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12月份发放一次,明年3月或4月再发放一次。
二、发放形式
学校财务处已于12月底将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第一批)统一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通知获奖、获助学生尽快查收,并督促其在签领表上签名。签领表由学院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1年1月10日之前分别上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科。签领表下载地址为:
国家奖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奖学金(2020-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左右边距为10——打印);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左右边距为10——打印);
国家助学金:学生工作信息系统—奖助管理—奖助审批—显示过期项目—国家助学金(2020-1)—签收表(页面设置:横向打印,左右边距为10——打印)。
(二)加强对获奖获助学生开展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国家评选、发放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三)引导获奖获助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对尚欠学杂费的学生,督促他们主动交纳费用。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85215261。
材料报送地址:
石 牌校区:行政楼327,85215261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A416,39310042
南 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6,0757-86687262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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