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教官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9-06-17 11:24:44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规定,为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破解学生军训教官需求矛盾,打造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品牌,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国防教育新格局,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成立“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军训教官大队”。
请各学院在6月24日前,根据今年招生人数,按照70名新生配备1名教官比例,向人民武装部推荐学生教官候选人,要求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请各学院填写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swuzhuangbu@163.com.
人民武装部面试合格后,作为学生军训教官培养人选,暑假前,进行分散培训,8月10日至31日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者,发给军训教官资格证书,9月5日至21日担任新生军训教官。
人民武装部
201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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