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日制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9-01-21 17:51:02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教学〔20198


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就做好全日制本科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在籍学生

、时间安排及任务

(一)2月28日前,在学校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电脑端或者手机端)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逾期未补录的,视为自动放弃

1)学工系统网址:https://ssp.scnu.edu.cn/。

2)补录原则:学生和家长自愿,真实、准确。

3)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

4)补录说明: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二)2月28日前,学生自行核准个人信息。

1)核准学信网、教务系统数据信息与本人信息及真实情况一致。

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教务系统网址:https://jwc.scnu.edu.cn/。

(三)3月1日至2日学校汇总学生信息补录情况,打印信息采集确认表,返回各学院,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四)3月7日前各学院将学生签名确认后的信息采集确认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数据上传学信网。

1)应保证所有在校生全部签名确认。

    2)确认过程中不得拍照或通过网络传送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工作要求

(一)补充完善学籍相关数据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二)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适逢寒假,请各学院务必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学生及时了解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确认与补录工作。

(三)本次确认及补录信息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务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避免信息泄露或漏报、错报。

四、联系

郭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

电话:85211092;邮箱:liguo@m.scn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6

3.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个税扣除登记】功能使用说明


文件下载:附件1: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附件3: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个税扣除登记功能使用说明.docx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2019年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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