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郑莫文助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公告2018-09-06 09:36:15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8〕51号
各学院:
为帮助华南师范大学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退休教师向学校捐赠20万元,设立郑莫文助学金。根据捐赠协议,学生工作部(处)开展2018-2019学年郑莫文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郑莫文助学金自2018年9月起资助10名2018级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四年,四年每名学生共20000元。
郑莫文助学金采用“一次评选,四年有效”的评选方式,即本次评选出10名学生,逐年审核资格,逐年发放助学金。如符合资助条件,则发放当年的助学金。如不符合资助条件,则由学生工作部(处)另行组织评选,新评选出来的学生替换之前的受助学生,并获得当年的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根据捐赠协议,郑莫文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不含享受政府、学校学费资助的学生)。
三、资助条件
(一)品行良好,好学进取。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
2.特困供养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户 ;
4.特困职工子女;
5.低收入家庭成员;
6.孤儿;
7.父母一方抚养;
8.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9.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10.残疾学生。
(三)优先考虑孤儿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请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
1.《郑莫文助学金申请表表》(见附件);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可不用加盖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公章);
3.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二)学院初审。经济与管理学院、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分别审核各自学生申请材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选,每个学院可向学生工作部(处)推荐3-4名学生,于2018年9月14日(周五)前将学生的材料和汇总表(系统导出)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校评审、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差额评选,确定受助学生候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捐赠方。
(四)发放助学金。待助学金到位后,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39310042。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