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烛光助学金受助学生赴香港交流访学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8-04-28 16:42:29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8〕31号
各有关学院:
我校40名学生获得2017-2018学年烛光助学金。受捐助方中国烛光教育基金会要求,学生工作部(处)拟于今年暑假期间组织10名烛光助学金受助学生(5男5女)赴香港交流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访学内容、时间、费用
交流访学内容为参观香港高校等,时间为2018年8月18-22日,费用由捐赠方和学校负责。
二、申请对象
2017-2018学年烛光助学金受助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综合表现优秀;
4.本人自愿申请,并征得父母或监护人同意。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访学交流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各学院于2018年5月3日(星期四)前将名单报送至资助管理科方老师,电话:85211033。
五、学校评选
学生工作部(处)将根据捐赠方的要求,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交流访学的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