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10-23 09:24:33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58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及各学院2016年奖学金评选中反映的问题,学生工作部对《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16〕124 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件2017年9月20日发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 2017〕125号,以下简称办法),原文件同时废止。

一年奖学金评选即将启动,请各学院根据新的评选办法重新修订各学院评选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范名称。各学院的评选细则统一规范命名***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规范修订内容。学院细则必须在办法的框架下制得与学校《办法相冲突,相违背。个学院只用个《细则不允许学院内再年级制定细则。

、规范修订程序。学院成立《细则》修订工作小组对原细则进行修订,细则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学院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完成时间: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细则》及修订说明,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组织学习。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之前,各学院务必组织各年级学生学习新《办法》和新《细则》,确保学生知悉其内容和程序,避免解读错误引争议,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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