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10-23 09:24:33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58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的工作要求及各学院在2016年奖学金评选中反映的问题,学生工作部对《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2016〕124 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件于2017年9月20日发文,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 〔2017〕125号,以下简称《办法》),原文件同时废止。
新一年奖学金评选即将启动,请各学院根据新的评选办法重新修订各学院评选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名称。各学院的评选细则统一规范命名为《***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规范修订内容。学院《细则》必须在《办法》的框架下制定,不得与学校《办法》相冲突,相违背。每个学院只用一个《细则》,不允许学院内再分年级制定细则。
三、规范修订程序。学院成立《细则》修订工作小组对原细则进行修订,新《细则》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四、完成时间: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细则》及修订说明,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
五、组织学习。在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展之前,各学院务必组织各年级学生学习新《办法》和新《细则》,确保学生知悉其内容和程序,避免因解读错误引发争议,确保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