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7-05-22 08:24:03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30号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计划今年秋季学期在全省高校正式上线使用《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为确保系统在全省的顺利应用,做好我校学生家庭状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6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6级、2015级和2014级本科学生。

二、填报信息

请各学院登陆学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sp.scnu.edu.cn/,在“奖学助学”->“困难档案”选择“2016年度”,导出2016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名单,收集学生的有关信息,填写《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六)前,以学院未单位将《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表》电子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sswglk2@126.com。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各学院信息后,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本次收集信息不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是对2016年已通过学校认定的学生更新信息,其他未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不需填报信息。

三、相关说明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是落实国家教育精准扶贫任务的重要工作,是做好精准资助的基础工作。省教育厅将把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作为国家“三金”评选的重要依据,本次未按要求提交信息的学生,不得申请2017年10月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共同做好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

联系人:林海岸,电话:39310042。

附件: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5月21日


标签:#经济状况 #家庭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