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新疆内高班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7-01-17 16:26:54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7〕5号
各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向我校划拨新疆内高班学生和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培养经费。为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我校利用该笔经费设立新疆内高班学生助学金(含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新疆内高班学生每人资助7000元,新疆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每人资助4700元。其中,2014级、2015级和2016级新疆内高班学生同时也是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资助金额每人11700元。
二、助学金用途
新疆内高班学生助学金分别用于资助新疆内高班学生和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习支教和生活费的相关费用。
三、助学金发放
对于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将委托财务处扣缴学费、住宿费,余额部分于2017年1月底发放到受助学生的建行卡中。对于已缴清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处)将于2017年1月底全额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建行卡中。请相关学院通知受助学生登录http://hscw.scnu.edu.cn/web查看学费、住宿费缴纳和助学金发放情况,并注意查收助学金。
四、有关说明
新疆内高班学生助学金是国家关爱新疆籍学生学习生活,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资助。受助资助的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并符合上级、学校规定的条件。若有违反,学校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助学金,并停止发放下一学年的助学金。
附件:新疆内高班学生助学金(含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