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学生资助2016-12-08 22:55:08来源:资助管理科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华师学工资字〔2016〕65号

各学院:

     接教育厅通知,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认真配合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领取《合同》

    资助管理科已将全校贷款合同打印好,请各学院派人于12月9日前到两校区资助管理科领取合同;(石牌:行政大楼327房 ;大学城:行政大楼A416);

二、合同填写及其它要求

1、每名贷款学生需填写一式三份合同,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合同已由学生部统一打印,只有一个空白处须由学生亲笔填写,第二页,在“借款学生”处,贷款学生须亲笔签名,一定要正楷、清楚,不能出现发错合同的现象。

3、因空白合同有限,请有关年级辅导员根据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合同不能有任何涂改,不要有明显折痕出现,否则作废。

4、请通知学生认真保管和阅读合同,真正理解合同的要领,诚信还款还息,不要违约。

三、上交合同

辅导员要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合同,并于12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写完整的其中两份合同交到两校区的资助管理科,另一份由学生留存。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