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6-04-19 10:51:58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我校特开展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一、 推荐范围
重点推荐新疆少数民族学生留内地就业、特别是在校期间或毕业后自立自强典型、自主创业成功典型,推荐名额不限。
二、 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意识和“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
3.在就业、创业岗位上敬业奉献,成绩突出,事迹具有代表性。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内地新疆班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汇总表》、《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学生毕业生留内地高校就业情况汇总表》(2010-2016年)、《2016届内地新疆高中班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于5月3日前发送至思教科邮箱sijiaoke@scnu.edu.cn。
2.撰写优秀典型推荐材料,包括:①个人事迹简述(300字以内并包含性别、民族、生源地、就读高中、大学学校名称、专业、主要成绩、荣誉);②就业或自主创业经历、荣誉等(第三人称、3000字以内);③个人工作照。能反映职业和个人特点的工作照3-5张(高清质量、至少500KB以上,照片备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不可插入文档),于5月3日前发送至思教科邮箱sijiaoke@scnu.edu.cn。
四、其他
联系人:陈华政,联系方式:85215801。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