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华南师范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5-09-17 00:27: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关于推荐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的函》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5-2016学年华南师范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为缓解特困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帮助他(她)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02年9月1日启动了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
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的目标是:动员社会力量,为特困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帮助他(她)们实现成才之梦;组建受助大学生互助团体——自强社,由社员共同管理,通过自助、助人、服务社会,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在2015-2016学年设立“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我校2015级来自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20人,资助金额为3000 元/人/年,资助4年。
二、资助名额(单位:人)
见附表1。
三、申请条件
1.2015年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类全日制本科新生;
2.来自农村;
3.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师范类专业;
5.应用心理学(偏人力资源方向)、数学类、物理学、计算机类等专业优先;
6.女生优先。
四、工作进度
材料上交时间 | 具体事项安排 |
9月25日之前 | 1.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 2.学院根据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确定参加学校评选的人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公示3天; 3.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4.学院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将推荐的学生人选进行审核登记; |
10月10月之前 | 5.学生工作处根据学院提交的候选学生名单进行评审,并将通过审批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报资助人审批。 |
12月 | 7.财务处代为发放助学金; 8.组织学生签收助学金。 |
五、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1.《新长城候选学生申请表》(附表2)1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1份,由学生本人介绍家庭情况、申请理由及自己的人生规划(用A4文稿纸整齐书写或打印),申请书需学生本人签字。
3.相关的困难证明复印件1份。
4. 《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3)纸质版1份(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电子版指定工作邮箱。
六、对受助学生的要求
1.该项目的受助学生将自动成为我校“新长城华南师范大学自强社”的成员,请积极参与自强社组织的各类活动。
2.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资助方组织的各类活动及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七、学院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评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局观念,按期完成任务,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工作必须深入细致,务必将学生的情况,特别是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摸清摸准。
3.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不得点名照顾,务求评选结果客观、准确,力戒拆分奖助学金进行评选的情况发生。
4.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注意发扬民主和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
5.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艰苦奋斗和感恩教育,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6.在评选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可随时与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和项目负责老师联系。
7.材料提交时间截止10月25日下午17:00,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学校重新调配给其他学院。
八、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材料上交地点
石 牌校区:蔡老师,行政楼327,85215801,xsswglk@126.com;
大学城校区:林老师,行政楼A416,39310042,xsswglk2@126.com;
南 海校区:谢老师,学生活动中心204, 0757-86687262,xsswglk3@126.com。
附表1:《2015-2016学年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名额分配》
附表2:《新长城候选学生申请表》
附表3:《新长城项目候选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