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驾驶、乘坐“五类车”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5-05-29 00:09: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近期,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整治“五类车”行动。五类车(指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等)基本上无牌无证,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损害赔偿难以得到保障,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五类车”超速、超载、逆行、乱穿插变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安全隐患极大。本学期以来,我校学生因“五类车”发生案例2起,造成了较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因无牌无证驾驶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学生6例,造成不良影响。
为共同营造有序、安全和畅通的校区交通环境。希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学生,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学生不驾驶“五类车”、不乘坐“五类车”,坚决抵制“五类车”的违法行为。学校将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收缴违法车辆,严肃处理无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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