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二批华南师范大学“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的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通知公告2014-11-12 23:3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我校与合生教育基金会联合设立华南师范大学“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基金”)。该基金是扶持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第一批基金于2012年发放,支持了26个学生创业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向华南师范大学全校学生开展第二批项目申报,资助学生创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基金主要用于扶持本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开展创业实践。扶持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拥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校学生;团队负责人或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或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2.团队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具有较强可行性,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鼓励与专业结合的项目申报。
3.申请团队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违法记录,鼓励跨学院、跨校区组队合作。
4.本项目资助分为三个层面:已经注册公司的团队;正在孵化准备注册成立公司的团队;有创业意向,准备参加创业孵化的团队。
5.确定资助的项目,原则上需进入“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并接受创业基地的管理。
二、 二、申报流程
1.报名,提交申请资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详细请查看附件:《资料提交说明》):
(1)项目申报书,模板参照附件《项目申报书》,需如实填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家长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2)商业计划书,模板参照附件《商业计划书模版》;
(3)创业项目成员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毕业学生须提交毕业证,指导老师身份证及校园卡复印件,项目成员中家庭经济困难成员的学院证明材料。
(4)创业团队成员基本信息表,请根据附件《创业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
2.资格审查
基金管理办公室对项目成员资格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疑问可要求团队提供相关解释和证明,筛选出符合申报主体的团队。
3.评审
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项目《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
4.合议
学校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合议,确定入围基金资助项目的团队、资助额度。
5.公示
在创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入围团队名单和资助金额。
6.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详细发展规划
获资助项目在公示期无异议,须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详细发展规划。
7.签订合同
创业学院代表与团队负责人签订《“合生珠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基金资助合同》。合同一式二份,一份由创业团队保留,一份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存留。
8.项目入园
合同签订后,确定资金资助方式,获资助项目进入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孵化。
三、时间安排(参考)
流程
时间
备注
报名
2014年11月26日前
提交申报材料
资格审查、评审、合议、公示
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10日
进行资格审查、专家组评审、管委会合议
提交资料、签订合同
2014年12月10日-2014年12月20日
提交资金使用计划、签订资助合同、举办基金授予仪式
项目进驻、下拨资金
2014年12月20日后
办理入园手续、下拨资金
四、 四、扶持办法
1.扶持金额分为5个等级,1级为50000元,2级为30000元,3级为10000元,4级为6000元,5级为3000元;
2.已获得资金扶持的项目在入驻基地的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本基金扶持;
3.获批资金通过分批报账或转账到公司账号获得,需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五、 五、相关说明
1.创业团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获得的创业基金挪为其他用途;报账票据应符合学校财务规定;
2.创业团队在正式发文获得创业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交所获得的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资金;
3.创业团队必须在每季度末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交《创业基金使用情况简报》及《项目经营状况及进展报告》到基金管理办公室,包括财务报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停止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4.受资助的团队,如项目获得成功,取得了一定的盈利,应以回馈学校创业基金的方式捐助一定的资金。
六、咨询及资料上交方式
1.详情请留意学校创业学院网站(http://es.scnu.edu.cn)、官方微博(hscyxy@163.com)、官方微信(hscyxy)。
2.创业学院办公室地址: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座311室 020-39310853 黄老师
石牌校区旅游管理学院南楼二楼东侧 020-85212265 颜老师
南海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1 0757-86687662 陈老师
3.资料打印(一式两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scyxy@163.com(发送时请将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并按项目名称命名,如:经管学院-创新商城项目)。
相关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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